第三百零九章 林念到来

    离开医护室后,韩晨龙回想起刚刚的场景,心中还是浮现出了一丝丝的心疼。
    韩霜曼摔倒的时候,身上还有一些擦伤,在她白皙的皮肤上面,极为显目。
    “你龙哥还真是心地善良。”
    韩晨龙自顾自的笑了笑,然后自言自语的说著。
    另一边,叶阿三,苏寻两人在工作室中上班。
    没了三个人,他俩在工作室自由自在,仿佛待在自己家里一样。
    “老苏,你奔现成功了?”叶阿三开口问道。
    “对啊。”
    苏寻憨憨一笑,摸著脑袋说道。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恋奔现能够成功的,叶阿三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遇到。
    苏寻这傢伙虽然呆呆的,但总归是傻人有傻福啊。
    “恭喜你。”
    “三哥,你什么时候谈恋爱啊?”
    “我?”
    这个月的工资发下来后,叶阿三心中的重负终於被卸下来一些。
    这是近几年来,他工资最高的一次,不仅能交房租水电,甚至还能存下来很多。
    “我马上是中年人了,自然是以事业为主。”
    叶阿三轻笑著说道。
    “三哥,我们学校的运动会,你要不要去看看?”
    “不了吧。”
    现在的叶阿三,一切以工作为主。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出现了一个背著书包的女孩。
    叶阿三和苏寻看了过去,隨即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这人谁啊?
    只见女孩怯生生的站在门口,一副想进来,却又不敢进来的样子。
    叶阿三走了过来,轻声问道:“你找谁?”
    “我……我找江相。”
    女孩穿著新买的衣服,是一身运动装,甚至连鞋子都是新买的运动鞋。
    她的头髮是营养不良的黄色,还有些弯弯曲曲的感觉,脸上没有丝毫妆容,皮肤也没什么生气。
    “你是?”叶阿三惊疑不定的问道。
    “我……我叫林念,是慕姐姐说,让我先来这里的。”
    她独自一人从魔都乘坐高铁来到了杭城,原本江相和慕知遇准备去接她的,结果她说自己已经在前往工作室的路上了。
    这姑娘年龄不大,效率却挺高的。
    “是么?那先进来吧。”
    叶阿三说完,一旁的苏寻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当即站起来说道:“是那个孩子啊。”
    “你知道?”叶阿三意外道。
    “清明假期去魔都的时候,老板跟老板娘临时去了一个地方,似乎就是跟这个女孩子有关係。”
    苏寻虽然没有一起去,但这件事情他是知道的。
    关於林念的学业,江相已经安排好了,虽然转学手续还在走流程,但她可以先过去上课。
    高中所在的位置,就在杭大旁边,虽然算不上什么有名的高中,至少也是一个可以正规学习的地方。
    没过多久,江相和慕知遇就来到了工作室之中。
    看到林念,慕知遇快步走了过去,她微微一笑,语气温和的说道:“念念,走,我们带你去高中。”
    “嗯……”
    “你有钱吗?”江相问道。
    “有一些……”
    在来到杭城之前,慕知时给她买了一套新衣服,一个新书包,还给了她一些生活费。
    拋开年龄不谈,他完全充当起了老父亲的角色。
    没想到那个慕知时,竟然可以做到这一幕……只是不知道林念未来会成长为什么样的大人。
    这姑娘非常懂事,以后肯定会报答石头哥的吧。
    江相这样想著,然后跟慕知遇一起下楼,准备带林念去高中。
    两人还是第一次带人去高中,走进高中大门的时候,就像是林念的父母一样。
    两人找到了负责报名的老师,然后带著林念来到了班级之中。
    这还是林念第一次来到这么大的学校,在他们的镇子上面,学校里面根本就没有多少人。
    “林念同学,你的班级是高二十八班,我们学校是成绩分班,等你之后的考试出成绩后,我再给你具体分班。”
    “谢谢老师。”
    林念的心中既有期待又有害怕。
    这期间慕知时还打了个电话过来,询问林念有没有过去报到。
    將一切处理妥当后,江相跟慕知遇,便带著林念买一些生活用品,毕竟她一个人在这边上学,肯定是要住宿的。
    “念念,到了学校好好和同学相处,在寢室里面也跟室友处好关係,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跟我说。”
    慕知遇掏出手机,让她加自己的微信。
    “谢谢慕姐姐。”
    “不用谢,念念,好好学习。”
    处理好了林念的事情后,江相跟慕知遇来到了神仙食堂吃饭。
    运动会还剩下最后一天,林念的事情也已经步入正轨,生活的进度一点一点的推进著。
    学校中的生活朴实无华,充实而又平淡。
    似乎一直过著这样的生活也很不错。
    “江相哥哥,明天的运动会,陈思琪跑进决赛了,李恬也进决赛了。”
    “李恬?”
    “她丟铅球。”
    似乎猜到了江相的疑惑,慕知遇主动开口解释道。
    “她还会丟铅球啊?”
    江相的脑海中已经有画面了。
    那个女生的样子,也不像是会跑步的,如果是丟铅球的话……那倒是合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