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人生的错觉

    “算,好歹是搭上话了,没直接给你个白眼。还约好了下次买书,算是个不错的开头。”林知秋思索一番,点了点头。
    听他这么一说,钟卫华又高兴起来,傻呵呵地乐:“对吧?我也觉得!她还对我笑了呢!她笑起来真好看!”
    “行了,別美了,回家吧。”
    两人刚走了没一会儿,钟卫华突然开口:“狗蛋,你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啊?”
    “啊?”林知秋一脑门黑线。
    “她刚才都对我笑了。”钟卫华咧著嘴,一脸的痴样。
    人生三大错觉:她喜欢我,我能反杀,电话响了。
    “你要这么说,那胡同口的李奶奶可够多情的。”
    “什么意思?怎么扯上李奶奶了?”
    “你没见她天天坐在胡同口,逮著谁都乐呵吗?”
    “去你的吧!”钟卫华顿时明白过来,感情这傢伙在这调侃自己呢。
    不过要说那姑娘对自己没点意思,那指定不可能。
    “那她为什么对我笑不对你笑呢?”
    钟卫华还是不死心,洋洋得意的为自己辩解。
    “啪!”林知秋本想直接给他一大耳刮子,不过想了想,还是拍在了他的肩头。
    “狗蛋,你打我干嘛?”钟卫华齜牙咧嘴的瞪了他一眼,这才伸出手揉了揉肩膀。
    “喜欢你唄?不然我为什么不打別人光打你?”
    林知秋露出一个贱贱的笑容。
    “你你你......”
    钟卫华被他懟的无话可说,“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钟卫华还非得缠著他,让他给自己再出谋划策一番,但林知秋没搭理他,以自己还得复习功课的理由搪塞了过去。
    就他现在这幅模样,活脱脱一痴样,林知秋看著他都烦。
    儿女情长什么的,真的很影响行走江湖啊。
    反正林知秋目前没这个打算。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怎么能被女人这种生物束缚拳脚呢?
    接下来这几天时间,他一边复习高中课本,一边焦急的等著杂誌社的回信。
    不过目前唯一的好消息是,这年头的高中知识对他来说,好像並不是太难。
    可能是因为高考制度刚恢復,考虑到大部分人的知识水平並不高,所以高考的难度不高。
    其他人他不知道,但是以他的水平,在这年头,考上大学並不费劲。
    但是真想要考进燕大这种顶级学府,也谈不上多容易。
    再怎么说,咱后世也是个大学生吧?
    谁敢说双非一本,那就不是正经大学了?
    虽说这备考的事算是放心了不少,但是这投稿,迟迟不见回应,那也是愁人的。
    这年头,车,马,邮件都慢,但是同在燕京,这也太慢了点吧。
    这要是放在后世,效率可比这快得多。
    他每次写好开头,给某点投稿,保管要不了半小时,就能收到回覆:
    “抱歉,您的来稿暂未达到签约標准,感谢您的来稿,请直接发布或者转发其他编辑邮箱,谢谢您的辛苦写作,请继续加油......”
    不管能过不过,好歹能能给个痛快不是?
    ......
    周五上午,燕京朝內大街166號,《人民文学》杂誌社编辑部。
    编辑老李端著个搪瓷缸,里头泡著高沫儿,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
    他盯著桌上那两摞半人高的投稿来信,感觉太阳穴突突直跳。
    自打去年底开始,也不知道是颳了什么风,这投稿的信件就跟雪片似的往编辑部飞。
    以前是愁稿源不够,现在是愁稿子太多,看不过来!
    关键是,数量上来了,质量却一言难尽。
    老李觉得,现在这架势,好像是个人,只要会写俩字,就敢往这儿寄稿子,指望著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自从77年,主编张广年策划召开了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组织了在京的文学工作者座谈会等一系列的活动,文学这股子风,算是刮起来了。
    而刘心武的《班主任》,也正是那次会议的直接產物。
    他嘆了口气,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隨手从左边那摞“未审阅”的信件里抽出两封。
    “唉,天天这么审,真是大海捞针啊…”他嘟囔著,撕开了第一封信。
    信纸是那种最便宜的发黄的草纸,字跡歪歪扭扭,跟蜘蛛爬似的。
    標题倒挺唬人——《我的血泪知青岁月》。
    “今日下地锄草,锄断三根苗,队长骂我,我哭了;明日挑水,桶洒半道,老乡笑我,我又哭了……”
    通篇全是“我哭了”“我委屈”,没半点正经內容。
    最后还附了句“编辑同志,我写得共情不?能发不?”
    他摇摇头,直接拿起红笔在信封上打了个大大的叉,扔进了右边那摞“退稿”的信件里。
    “下一个…”他有气无力地撕开第二封信。
    这封信用的信纸倒是好点,是带横线的练习本纸。
    字跡工整了不少,標题是——《飞向火星》。
    老李一愣,哟,科幻题材?这倒是新鲜!
    他来了点兴趣,往下看:
    “公元1999年,我,中国最年轻滴太空人王大壮,乘坐著『东方红一號』改进型宇宙飞船,嗖滴一声就飞向了火星!火星人长得可好看咧,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还会说中国话!他们热情地招待我吃了火星特產——红土拌陨石渣,可香了!后来,美帝滴特务也偷偷跟来了,想破坏中火友谊,被我机智地用二踢脚炸跑了…”
    “噗——!”
    老李一口高沫儿茶全喷在了稿纸上!
    这…这都什么玩意儿?!
    还东方红一號改进型?那卫星能载人吗?!
    还火星人吃红土?美帝特务用二踢脚炸跑?!
    这作者想像力倒是天马行空,可这也太离谱了!完全不著调啊!
    他哭笑不得地把这封《飞向火星》也扔进了退稿堆里,感觉脑仁更疼了。
    天天都是这些货色!
    想找一篇文笔扎实、情感真挚、思想深刻的好稿子,怎么就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