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出名要趁早

    张桂芬心里高兴,出手也大方起来。
    不光在副食店称了二斤肥瘦相间的带皮五肉,打算做最解馋的红烧肉,还特意绕了点路,打算去北新桥副食商场的熟食柜檯买点现成的下酒菜。
    北新桥副食商场,位於东城区东四北大街,算得上是附近规模大,商品也全的副食品商场,在七八十年代非常有名。
    今天算是个喜庆的日子,她知道林建国心里肯定也美,晚上免不了想喝两盅。
    老林平时喝酒有节制,一是为了省钱,这年头酒可不便宜,像他常喝的红星二锅头,一瓶也得一块多钱,差不多能买两斤猪肉了,普通家庭谁捨得天天喝?
    二来张桂芬也確实为他的身体著想。
    不过遇上这种真值得高兴的大事,她从来不管著,男人在外奔波养家,偶尔放鬆一下是应该的。
    走进熟食店,里面人不多。
    这年头不年不节的,普通老百姓谁捨得钱买现成的熟食?
    有那钱,买点肉自己回家做,或者买一堆青菜土豆,够全家吃好几顿了。
    张桂芬走到玻璃柜檯前,看了看价目牌:
    猪头肉:八毛五分/斤
    酱猪肝:九毛/斤
    粉肠:六毛五分/斤
    猪耳朵:一块零五分/斤
    她琢磨了一下,最终指了指那酱红色的,切起来嘎嘣脆的猪耳朵:“同志,给我来半个,切薄点。”
    提著油纸包好的半个猪耳朵和五肉,张桂芬心满意足地走出副食商场。
    没想到,刚出门就撞见了老熟人。
    吴婶刚巧路过副食品商店,她身边还跟著一个打扮挺利落,看著像单位女职工的生面孔。
    “桂芬嫂子,您这又是买肉又是买熟食的,今儿家里是有啥大喜事,又改善生活啊?”
    吴爱脸上堆著笑打招呼。
    虽说上次在林知秋那儿吃了瘪,但自从听说林家大儿子在部队提干当了军官,她立马就把那点不愉快忘了,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至於心里怎么想,那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张桂芬可没忘她之前在背后嚼舌根子的那些话,心里对她膈应得很,只是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点了点头,脚下没停,径直就走了,多一句话都懒得跟她说。
    吴爱身边那女同志看著张桂芬这爱答不理的背影,觉得有点好笑,低声问:“爱,这谁啊?派头不小嘛。”
    她是粮食局的钱美丽,和吴爱是同事。
    不过跟吴爱这种可能是临时工的不同,钱美丽是粮食局的正式职工,自觉身份高上一等。
    “还能有谁?我们胡同的,姓张。”
    吴爱撇撇嘴,语气酸溜溜的,“自打她家大儿子在部队提了干,穿上四个兜,好傢伙,那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眼睛也长到头顶上去了,哪还看得见我们这些老街坊哦!”
    她绝口不提自己是因为嚼舌根被懟才结的梁子。
    钱美丽轻哼一声,不以为然,“不就是个部队军官嘛,至於吗?”
    她心里还有点不屑,她大舅的表兄的同事的外甥,在部队还是堂堂团长呢,手底下管著上千號人,她骄傲了吗?
    眼看有人帮腔,吴爱倾诉欲更旺了,压低声音说:“你是不知道!她家那个老二,前段时间返城,街道办给分了环卫所的工作,嘿,你猜怎么著?人家嫌掏大粪埋汰,给推了!现在啊,成天在家游手好閒,当少爷啃老呢!”
    “等等,”钱美丽像是想起了什么,“是不是塔砖胡同叫林知秋的?”
    “对对对!就是他!你怎么知道?”吴爱惊讶地问。
    “我家那口子,前阵子刚调到他们街道办了,我听他提过一嘴这事儿。”钱美丽隨口说道。
    吴爱一听,眼睛“唰”地就亮了!
    “哎哟我的丽姐!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还瞒著妹妹呢!姐夫都调街道办去了?这可是实权部门啊!”
    吴爱的语气瞬间亲热了八度,带著点埋怨,更多的是巴结。
    “也就是最近的事,还没顾得上说呢。”钱美丽对这种奉承似乎很受用。
    吴爱的心思立刻活泛开了:她弟弟也刚返城,工作还没著落呢!
    要是能通过钱美丽这层关係,跟她那位在街道办管事的丈夫搭上线,说不定就能给弟弟安排个好去处?
    哪怕进不了好单位,去个街道工厂也行啊!
    她脸上立刻堆起更热情的笑容,亲昵地挽住钱美丽的胳膊:“丽姐,你看这事儿巧的……走走走,这儿说话不方便,咱找个地方,慢慢说,慢慢说……”
    到时候要是真给她弟分配了个好单位,她可就能在张桂芬面前好好炫耀一番了。
    你家汉生是当了军官,那又怎么样,你家老二不还是在家閒著吗?
    而张桂芬压根没把吴爱放在心上,她现在一门心思想著,怎么能在街坊们面前,更加自然的显摆显摆。
    ......
    二十號当天,林知秋起了个大早,带著手稿就往人民文学赶。
    他已经尝到了甜头,打算再接再厉,所以这几天也算是加班加点的把稿子赶出来了。
    张爱玲同志曾经说过:“出名要趁早!”
    林知秋深以为然。
    林知秋揣著新鲜出炉的第二篇手稿,熟门熟路地再次来到了《人民文学》杂誌社那座略显陈旧的小楼前。
    看门的还是上次那位大叔,记性挺好,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年轻得过分的作者。
    林知秋也很上道,没等对方开口,就笑眯眯地从兜里掏出半包大前门香菸,动作自然地塞了过去。
    这半包烟,还是他昨晚从老林那儿顺来的。
    以后免不了要经常出入杂誌社,提前搞好关係,总是方便一些。
    门卫大叔感觉手里一沉,低头瞥了一眼,手指不著痕跡地掂量了一下,隨即面不改色地揣进了自己深蓝色的中山装口袋,挥挥手:“进去吧,李编辑应该在办公室。”
    林知秋道了声谢,轻车熟路地摸到李京峰的办公室门口,抬手“噔噔噔”敲了三下。
    “请进”。
    林知秋推门进去,还没等埋首稿件的李京峰完全抬起头,他就直接把手里装著稿件的信封递到了办公桌上,开门见山:
    “李编,冒昧打扰。我又写了篇东西,您帮著掌掌眼,看看咱们杂誌社还能不能瞧得上?”
    李京峰一听,先是愣了一下,隨即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把手里的笔一放:“哎哟!我正琢磨著等你这期杂誌上市后,找你约下一篇稿子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自己就送上门来了!哈哈,这可真是巧了!”
    林知秋也笑了,顺嘴开了个玩笑:“那我这算不算是主动送羊入虎口了?”
    “你这小子!”李京峰被他逗乐了,示意他坐下,“先坐,我看看。”
    李京峰接过林知秋递来的信封,脸上虽然高兴,但是心里反而有些失落。
    这年轻人上篇《牧马人》写得確实不错,可这才过去几天?
    拿出一篇新稿子,怕不是急著挣稿费,隨便凑合出来的。
    虽然他是想找林知秋约稿,但也是那种经过精细打磨过的作品,而不是为了追求进度隨便凑合。
    他一边动手拆信封,一边用前辈提点后辈的语气委婉地说:
    “知秋同志啊,有这个创作热情是好事。不过咱们写东西,有时候不能光图快。灵感这东西很玄妙,需要沉淀。一味追求数量,有时候反而会牺牲掉质量,对长远发展不一定有利啊……”
    他说了几句,没听到林知秋的回应,抬头一看,好傢伙!
    原来林知秋一点没客气,正拿著他桌上最新一期的《人民文学》校样,看得津津有味,压根没听见他说啥。
    “得,白说了。”
    李京峰摇摇头,把注意力放回稿纸上。
    他打定主意,先看稿子。
    如果稿子不行,再借著这个由头,好好跟这个有灵气但可能有点心急的年轻人深入谈谈。
    他是真起了爱才之心,不想看到一棵好苗子长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