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画风逐渐走歪的教育心得交流

    看著钱文斌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林知秋咧著嘴,乐呵呵地替他找补:“妈,兴许人家钱婶家吃饭就是早呢?各家有各家的习惯嘛。”
    张桂芬將信將疑地收回目光,注意力立刻又回到了眼前的。
    她一把拉过林知秋,像是展示什么稀世珍宝,对著街坊邻居们又是一通输出。
    林知秋瞬间切换成工具人模式,只需要站在他妈身边,不停地点头,微笑,嘴里重复著:“对对对,我妈说得对。”“是是是,领导是这么说的。”
    这效果简直拔群!
    看著老林家这风光劲儿,不少婶子大妈心里都活络开了,纷纷围著张桂芬取经:
    “桂芬啊,你快说说,你这孩子都是怎么教的?”
    “就是!老大在部队当了军官,穿上了四个兜!这老二更了不得,又是作家又是街道办干部的!”
    “以前我们还觉著知秋拒绝环卫所的工作是眼高手低,感情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那个成语怎么说来著?”
    “运筹帷幄!”
    “对对对,就是运筹帷幄!”
    这个词其实不算生僻,时下很多传统评书和报刊杂誌当中,经常都会提起这个词,许多人经常把这种词掛在嘴边,就是为了体现自己的文化水平。
    这叫什么?
    嗯....高级感。
    其实在场眾人的心思都差不多。
    看看现在老林家,老大去了部队参军,不光在部队留了下来,並且还当上军官,穿上了四个兜。
    老二也不差,刚从乡下插完队回来,返城后拒绝了街道办安置的单位,本来还以为他是眼高手低,瞧不上掏粪工。
    哪成想,人家转头就在杂誌上发表了文章,並且还是《人民文学》这种权威性的杂誌,成为了作家。
    这就算了,不声不响的,人家进了街道办,成为了国家干部了。
    所以大家都开始找她諮询教育心得了。
    张桂芬被眾人捧得飘飘然,大手一挥,开始洋洋得意地分享她的教育心得:
    “既然大家都想听,那我就说说!其实啊,没啥秘诀,都是老一辈传下来的实在道理——养孩子,千万不能惯著!老话说得好,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拍了拍林知秋的胳膊,继续道:“咱家老大还好,从小听话。就这老二,小时候那叫一个皮!那可真是我从小打到大的!你们看,这不光没打坏,还越大越出息!不然他能有今天?”
    眾人听得忍俊不禁,但仔细一琢磨,好像……还真有几分道理?
    自己家那个皮猴子,好好讲道理他听吗?
    听不懂!看来还是动手最直接,最有效!
    不过也有人心里犯嘀咕,小声提出疑问:
    “桂芬嫂子,这打多了……孩子不会记仇吧?万一等咱们老了,动不了了,孩子不乐意照顾可咋办?”
    “是啊,我亲戚家那孩子,就是打多了,现在跟爹妈一点都不亲。”
    林知秋在旁边憋著笑,心想著还能咋办?
    当然是风光大办唄!
    他乐呵呵地看著张桂芬同志,看她怎么圆。
    张桂芬眼睛一瞪,底气十足:“那是孩子小时候不懂事!不明白爹妈的良苦用心!等他们长大了,懂事了,自然就明白了!”
    说完,她眼神瞟向林知秋,意思很明显,该你出来说两句了!
    林知秋立刻心领神会,笑嘻嘻地往张桂芬身边一靠,一副母慈子孝的模范画面:
    “对!各位婶子阿姨,我妈说得太对了!小时候不懂事,现在长大了全明白了。您看我,小时候也没少挨揍,现在跟我妈感情多好!一点都不记仇!”
    他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
    自己淋过雨,那必须把別人的伞也撕了!
    只是没想到啊没想到,他有一天也成了眾多父母口中別人家的孩子。
    眾人看著林家母子这母慈子孝的一幕,最后一点疑虑也打消了。
    看来这孩子,真得打!不打不成器!
    人家老林家的孩子都能打成军官、作家、国家干部,自家孩子又不缺胳膊少腿,指定也行!
    於是,画风开始逐渐走歪。
    婶子大妈们迅速进入了技术交流环节,开始热烈討论:
    “用什么工具顺手?笤帚疙瘩还是鸡毛掸子?”
    “打屁股还是打手心?哪个地方疼又不容易打坏?”
    “动作要领是啥?是抡圆了打还是快抽快收?”
    林知秋听得头皮发麻,悄默默地从人群边缘退了出来。
    血腥,太血腥了!
    好傢伙,这哪是育儿经验交流会?这分明是武林大会!
    连招式都要研討,下一步是不是得研究內功心法了?
    再以后,怕是工具也得换成趁手的兵器了。
    林知秋默默为胡同里的孩子们默哀了三秒钟。
    至於为什么是三秒,因为这是大部分男人的通病。
    只不过这样看来,从今天起,胡同里的孩子们怕是都对他没什么好脸色了。
    这些婶子怕是一边打还得一边说:看看人家林知秋林作家,那也是小时候被打出来的!
    林知秋打了声招呼就回到了家,林知秋把最近这段时间的稿费都归置了一下。
    除了《故事会》的,之前投给《燕京文艺》的两篇也过了一篇。
    《燕京文艺》稿费高些,千字六元,《故事会》是千字三元。
    林知秋也不嫌弃,毕竟《故事会》那些小故事他写得快,几乎是量產。
    七七八八算下来,总稿费竟然突破了三百元大关!
    去掉买自行车的一百七,手里还剩下一百三十多块现金。
    不过这些是算上了读者来信中的打赏,不然的话,他的稿费可没这么多。
    看来这稿费是一部分,这读者打赏也挺重要的,只希望以后能多遇上几个大方的读者。
    至於粮油票什么的,他都上交给张桂芬同志了。
    她是存著备用还是想办法去黑市换钱,林知秋没过问,全当是交伙食费了。
    他盘算著,“过两天得再去一趟《人民文学》杂誌社,估摸著又攒了不少读者来信。”
    这么一想,他莫名有种感觉。
    嘿,咱这算不算是……去收租了?
    怎么隱隱有种当了包租公的错觉?
    唯一不同的是,人家是靠房子收租,自己是靠小说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