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恆笑】你能看得上我,我还看不上你呢
公羊寻似乎完全没想到他竟然不躲,整个人从暴怒中回过神来,错愕地盯著他。
林思恆握住他的手,一寸寸拔出匕首,点了自己的几处大穴止血。
“消气没?”林思恆问。
“为什么……”公羊寻怔怔地望著他。
林思恆坐在他脚边,找到一瓶止血的药扔给公羊寻,“帮我上药。”
“你!”
林思恆脱下半边肩的衣服,“別磨蹭啊,赶紧的。”
公羊寻咬咬牙,用力地扒开木塞,將小瓶里的药粉全都倒在林思恆的伤口上。
药粉接触到皮肉的瞬间,林思恆顿时痛得呲牙咧嘴。
“来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林思恆笑了下,“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
公羊寻愣了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你方才还挺手下留情的。”林思恆说,“明明我的心臟就在这里,你还偏偏往肩膀上刺。少庄主,你其实也没有那么想让我死吧?”
公羊寻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恼羞成怒道:“你闭嘴。”
他像是泄气一般地整个人都软下来,认命般地闭上眼睛,“你说得对。”
从一开始江湖飞花宴初见,公羊寻步步算计,处心积虑,为的就是杀了他。
原本只是骗取对方的信任,却不曾想,自己的內心也早已认定了这个朋友……
可他们之间,如何能做朋友?
“林思恆,你走吧。”公羊寻说。
林思恆穿好衣服,抽出黄泉剑背上,“出口在哪儿?”
公羊寻闭著眼睛指了个方向。
“以前你在信中说对迷阵颇有心得,看来確实学得还不错。”林思恆推著他往出口走。
公羊寻睁开眼,“你想做什么?”
林思恆说:“推你回去,都瘸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
“哎,我刚刚跟你说的事你考虑一下。”
“白水城你总听过吧,咱们去求求那位城主,他万一心情好给你腿治好了呢。”
“哎,我还从来没来过你家,有啥好吃的没?”
公羊寻有些咬牙切齿,“林思恆,你不要得寸进尺。”
“嘁,別那么小气嘛。”
-----------------
林云渊接到家书之后,立马赶来了翠竹镇。
当然来时很不太平,接到血饮战书的人不止所摩多一人。
现如今中原和外域都有人接到了血饮战书,林云渊路过桂山时就注意到了,桂山附近全是来约架的江湖人。
只有所摩多误打误撞来了翠竹镇,又恰好听到了诸多有关桂山血饮、桂山黄泉的消息。
此事说来也巧,林思恆当时在赌坊救下姜笑时,在场有不少爱赌钱的武林人士。
提起桂山黄泉,那自然无法避免提起桂山血饮。
再加上乞丐在映卿楼闹事,也与桂山黄泉打过照面。
这消息才胡乱传起来,叫所摩多听见了,这才有了酒楼叫囂的那一幕。
林云渊与殷呈他们匯合之后,仔细研究了那捲血饮战书。
他觉得此事或许与魔教有关係,要不就是衝著他来的,要不就是衝著武林正道来的。
都没差。
跟所摩多解释了来龙去脉,他显然是不信的。
林云渊没办法,只得同他打了一场。
没想到这一架竟然打出一个忠心的小弟,非要跟著林云渊混,怎么都赶不走。
为了不给老二添麻烦,林云渊即来即走。
林念有些不放心大哥,想著要不调遣几万精兵过来,到时候管他什么牛鬼蛇神,通通消灭。
只是林云渊说江湖事,江湖了,不好贸然將朝廷扯进来。
兰书也曾在江湖上惊鸿一现,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只是他对现在的江湖並不了解,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提醒林云渊。
既然所摩多是三年前收到的战书,如此长久的时间,那此事绝对是故人所为,否则不会筹谋这么多年。
因此让他多多留心以前的仇家。
林云渊记下,带著所摩多回了桂山。
他在江湖上风评还算过得去,寻常也不与人结仇。
可如今这血饮战书,显然是衝著他来的。
林云渊担心家里,虽然京城有金衣卫镇守,寻常江湖人不敢轻易来闹事。
他怕百密一疏,让人钻了空子。便让家人搬去別院居住,等此事了结再搬回来。
林云渊抽空给每一个武林正派都去了信。
武林正派一贯很閒,没事的时候就窝在家里打牌。
此时听说有魔教作祟,一帮老东西顿时热血起来,拿了武器就衝去桂山,想著好好打一场。
-----------------
林思恆推著公羊寻离开竹林。
迷阵散去,这竹林瞧著也不大。
公羊寻倒是没提想要杀他这事了,只是面色还是很奇怪。
而且非常拒绝林思恆的触碰。
本来林思恆想抱他躺到床榻上,好仔细观察一下他的腿。
等之后珍珠及笄时,见到了白城主,才好跟他形容一下公羊寻的病情。
结果公羊寻大叫:“你別碰我你別碰我,走开啊!”
林思恆脸一皱,“你这是干嘛啊?”
公羊寻惊恐道:“你你你你这是干嘛!我,我虽然瘦弱了些,但是你看清楚我是郎君啊!”
林思恆:“……”
林思恆翻了个白眼。
林思恆觉得一个白眼恐怕不够,无语地再翻了一个白眼。
“公羊寻你他爷爷的是不是有病?”林思恆说,“你能看得上我,我还看不上你呢。”
他顿了顿,说:“我喜欢屁股翘的小哥儿。”
他再无情地戳某人伤口,“但是你一看就没屁股。”
公羊寻:“……”不知为何,鬆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恨起来了。
“你说谁没屁股!”公羊寻勃然大怒,“老子有屁股!”
林思恆敷衍一笑,“哦,行吧,隨便。”
公羊寻:“……”气死!
林思恆说:“那我现在能看看你的腿了吗?”
公羊寻抓著裤腿,却始终没说话。
他从出生开始,就没有站起来过。
他的残疾从胎里带出来,因此一双腿萎缩得十分厉害。
就算有侍子每天按摩,可他的腿仍然瘦得像是皮包骨,看起来畸形又可怜。
他从不在人前展示自己的伤疤,甚至不许任何人提起关於腿、脚甚至是跑跳一类的词。
但是林思恆不一样。
他並不关心公羊寻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一把抄起瘦弱的公羊寻摆在床榻上,“又不是小哥儿,你害什么羞,別浪费我时间。”
他不顾公羊寻的挣扎,用力地把他的手掰开,捲起裤腿仔细观察。
“你別看……林思恆,你別看!”
他挣扎著、尖叫著、保护著自己唯一的自尊。
突然眼前就黑了下来。
是林思恆扯过被褥盖在了他的头上。
林思恆握住他的手,一寸寸拔出匕首,点了自己的几处大穴止血。
“消气没?”林思恆问。
“为什么……”公羊寻怔怔地望著他。
林思恆坐在他脚边,找到一瓶止血的药扔给公羊寻,“帮我上药。”
“你!”
林思恆脱下半边肩的衣服,“別磨蹭啊,赶紧的。”
公羊寻咬咬牙,用力地扒开木塞,將小瓶里的药粉全都倒在林思恆的伤口上。
药粉接触到皮肉的瞬间,林思恆顿时痛得呲牙咧嘴。
“来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林思恆笑了下,“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
公羊寻愣了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你方才还挺手下留情的。”林思恆说,“明明我的心臟就在这里,你还偏偏往肩膀上刺。少庄主,你其实也没有那么想让我死吧?”
公羊寻像是被说中了心事,恼羞成怒道:“你闭嘴。”
他像是泄气一般地整个人都软下来,认命般地闭上眼睛,“你说得对。”
从一开始江湖飞花宴初见,公羊寻步步算计,处心积虑,为的就是杀了他。
原本只是骗取对方的信任,却不曾想,自己的內心也早已认定了这个朋友……
可他们之间,如何能做朋友?
“林思恆,你走吧。”公羊寻说。
林思恆穿好衣服,抽出黄泉剑背上,“出口在哪儿?”
公羊寻闭著眼睛指了个方向。
“以前你在信中说对迷阵颇有心得,看来確实学得还不错。”林思恆推著他往出口走。
公羊寻睁开眼,“你想做什么?”
林思恆说:“推你回去,都瘸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
“哎,我刚刚跟你说的事你考虑一下。”
“白水城你总听过吧,咱们去求求那位城主,他万一心情好给你腿治好了呢。”
“哎,我还从来没来过你家,有啥好吃的没?”
公羊寻有些咬牙切齿,“林思恆,你不要得寸进尺。”
“嘁,別那么小气嘛。”
-----------------
林云渊接到家书之后,立马赶来了翠竹镇。
当然来时很不太平,接到血饮战书的人不止所摩多一人。
现如今中原和外域都有人接到了血饮战书,林云渊路过桂山时就注意到了,桂山附近全是来约架的江湖人。
只有所摩多误打误撞来了翠竹镇,又恰好听到了诸多有关桂山血饮、桂山黄泉的消息。
此事说来也巧,林思恆当时在赌坊救下姜笑时,在场有不少爱赌钱的武林人士。
提起桂山黄泉,那自然无法避免提起桂山血饮。
再加上乞丐在映卿楼闹事,也与桂山黄泉打过照面。
这消息才胡乱传起来,叫所摩多听见了,这才有了酒楼叫囂的那一幕。
林云渊与殷呈他们匯合之后,仔细研究了那捲血饮战书。
他觉得此事或许与魔教有关係,要不就是衝著他来的,要不就是衝著武林正道来的。
都没差。
跟所摩多解释了来龙去脉,他显然是不信的。
林云渊没办法,只得同他打了一场。
没想到这一架竟然打出一个忠心的小弟,非要跟著林云渊混,怎么都赶不走。
为了不给老二添麻烦,林云渊即来即走。
林念有些不放心大哥,想著要不调遣几万精兵过来,到时候管他什么牛鬼蛇神,通通消灭。
只是林云渊说江湖事,江湖了,不好贸然將朝廷扯进来。
兰书也曾在江湖上惊鸿一现,自然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只是他对现在的江湖並不了解,也帮不上什么忙,只是提醒林云渊。
既然所摩多是三年前收到的战书,如此长久的时间,那此事绝对是故人所为,否则不会筹谋这么多年。
因此让他多多留心以前的仇家。
林云渊记下,带著所摩多回了桂山。
他在江湖上风评还算过得去,寻常也不与人结仇。
可如今这血饮战书,显然是衝著他来的。
林云渊担心家里,虽然京城有金衣卫镇守,寻常江湖人不敢轻易来闹事。
他怕百密一疏,让人钻了空子。便让家人搬去別院居住,等此事了结再搬回来。
林云渊抽空给每一个武林正派都去了信。
武林正派一贯很閒,没事的时候就窝在家里打牌。
此时听说有魔教作祟,一帮老东西顿时热血起来,拿了武器就衝去桂山,想著好好打一场。
-----------------
林思恆推著公羊寻离开竹林。
迷阵散去,这竹林瞧著也不大。
公羊寻倒是没提想要杀他这事了,只是面色还是很奇怪。
而且非常拒绝林思恆的触碰。
本来林思恆想抱他躺到床榻上,好仔细观察一下他的腿。
等之后珍珠及笄时,见到了白城主,才好跟他形容一下公羊寻的病情。
结果公羊寻大叫:“你別碰我你別碰我,走开啊!”
林思恆脸一皱,“你这是干嘛啊?”
公羊寻惊恐道:“你你你你这是干嘛!我,我虽然瘦弱了些,但是你看清楚我是郎君啊!”
林思恆:“……”
林思恆翻了个白眼。
林思恆觉得一个白眼恐怕不够,无语地再翻了一个白眼。
“公羊寻你他爷爷的是不是有病?”林思恆说,“你能看得上我,我还看不上你呢。”
他顿了顿,说:“我喜欢屁股翘的小哥儿。”
他再无情地戳某人伤口,“但是你一看就没屁股。”
公羊寻:“……”不知为何,鬆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恨起来了。
“你说谁没屁股!”公羊寻勃然大怒,“老子有屁股!”
林思恆敷衍一笑,“哦,行吧,隨便。”
公羊寻:“……”气死!
林思恆说:“那我现在能看看你的腿了吗?”
公羊寻抓著裤腿,却始终没说话。
他从出生开始,就没有站起来过。
他的残疾从胎里带出来,因此一双腿萎缩得十分厉害。
就算有侍子每天按摩,可他的腿仍然瘦得像是皮包骨,看起来畸形又可怜。
他从不在人前展示自己的伤疤,甚至不许任何人提起关於腿、脚甚至是跑跳一类的词。
但是林思恆不一样。
他並不关心公羊寻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他一把抄起瘦弱的公羊寻摆在床榻上,“又不是小哥儿,你害什么羞,別浪费我时间。”
他不顾公羊寻的挣扎,用力地把他的手掰开,捲起裤腿仔细观察。
“你別看……林思恆,你別看!”
他挣扎著、尖叫著、保护著自己唯一的自尊。
突然眼前就黑了下来。
是林思恆扯过被褥盖在了他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