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林霜降。
耳濡目染,卞惟也跟着听了林霜降不少事迹,从中和节的太阳糕,花朝节的鲜花酥饼,再到让边疆军士都受益的自热锅子……都有新意还好吃。
确实是个别出心裁的小厨郎。
每每提到林霜降,姑母的语气总是骄傲的,那模样仿佛林霜降才是她的亲侄子。
卞惟心中倒谈不上愤懑不平,他清楚姑母待自己也极好,会夸赞他刀工进步,酒酿得醇,但少年人心气高,难免会觉着有几分别扭。
连同那罐子肉松环饼瞧着也别扭起来。
卞惟将那罐肉松麻花放在一旁,奈何即便罐子闭着,那股诱人的甜香与肉香也像长了脚似的,总见缝插针地往他鼻子里钻,让他开小差。
第六次鼻子跟着那香味走之后,卞惟深吸一口气,走过去将罐子启开了。
他倒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名堂。
——确实很有名堂。
肉松给得极足,一眼望去都看不见麻花,只能瞧见满满当当的醇润蓬松的肉松,色如蜜金,丝丝分明,将底下的麻花罩得严严实实的。
香气也是很好的,清鲜绵厚,甜香裹挟着肉香,还有一丝丝咸鲜的海味。
想来便是那掺入其中的紫菜碎带来的。
卞惟四下瞧了瞧,确认方才那些围过来道贺的帮厨杂役都不在附近,这才飞快地从罐中捏起一根。
麻花极干极脆,一点不油,咬下去是极清脆的咔嚓声,酥脆焦香,纯粹的麦香与的蜜甜在口腔迸开。
肉松更好,入口绵柔,如云似絮,带着蜜糖清甜焦香,还有咸香的紫菜碎和焦香的芝麻。
肉松绵柔,麻花酥脆,相互中和一下都变得更好吃了,咸甜交织,满口酥香。
卞惟也是厨子,深知看似简单的肉珑松做起来有多费工夫。
精瘦肉加酒、醋、香料一同煮至烂熟,去了汤汁后再耐心撕成粗丝,慢慢烤至干燥蓬松,合格的成品需“如茸丝,不许成屑末”。
眼前这肉松不仅火候完美,滋味调配更是新颖别致,显然花了十足的心思。
林霜降确实有真手艺在身上。
得了这样一份见面礼,卞惟先前对林霜降的那点别扭劲头已消散得七七八八了。
他想着,这么好吃的东西,得留着慢慢品尝才行。
只可惜决心下得容易,执行起来却难。
那罐子仿佛有着无形的魔力,引诱他的手不自觉地伸过去,不过半个下午的工夫,等卞惟回过神来,一罐子肉松环饼已尽心没了,连罐底粘着的几缕肉松丝都被他仔细拈起来吃了。
卞惟自个儿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他虽主攻酿酒与刀工,但到底也是个厨子,手艺自然不差,何时这么贪嘴过?
他看了一眼空空如也,连粒肉松都没剩下的空罐子,想:都是这罐子肉松麻花的锅。
他打算忙完手头活计便去找林霜降正经道个谢,人家这份心意和手艺,是值得郑重道谢的。
正想着,就见一道清瘦的身影撩开厨房门帘走了进来,正是林霜降。
林霜降此番是过来取一个竹筛的,没想到卞惟也在厨房里,更巧的是,他一眼便瞧见了灶台边那个已经空了的肉松麻花罐子。
见罐子空了,林霜降心里便有数了,看来这见面礼送得还算对路,他没点破,朝着卞惟客气温和地笑了笑。
卞惟也不扭捏,直截了当地道谢:“很好吃,多谢你了。”
林霜降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客气。
这些年来卞厨娘帮了他许多,他都记在心里,卞惟是卞厨娘的侄子,自然也是他的朋友。
他还要说些什么,忽然闻见一股带着微甜肉香的酒气,与寻常米酒果香十分不同,目光转过去就瞧见旁边那口正在滤酒的大缸。
林霜降凑近些看了看,忍不住好奇地问:“这可是羊羔酒?”
羊羔酒也是用羊肉酿的酒,但与羊肉凝膏浸酒雪花酒不同,是羊肉入酒曲、糯米一起发酵成酒。
过程极为繁复,要先将羊肉炖至烂熟如泥,滤取浓汤与肉糜,再与糯米饭拌匀,加入木香等香料酒曲,装入酒瓮压实,等待百日发酵。
酿足百日不说,还得时不时开坛滤去酒糟、肉渣,只取澄澈的酒液,过程中一不留神羊肉便会变质,整坛酒就都没法喝了。
总之是个做法极复杂的酒。
卞惟点了点头:“正是。”
林霜降便夸:“卞厨工这酿酒的手艺真厉害,小时候肯定没少下苦功吧。”
卞惟点了点头,说道:“你不也是。”
林霜降小时候自然也是没少下功夫。
他这一身厨艺固然托了前世记忆的福,见识广些,但其实基础并不太好,被卞厨娘严严实实地看着练了几年的刀法、火候,才有了如今更好的厨艺。
说到底,他和卞惟一样,都是半路出家的。
想到这里,两个少年都感到了共鸣,齐齐感叹似的舒了口气。
经此一遭,卞惟心头对林霜降最后那点别扭不仅消散得一干二净,还生出几分作为朋友的亲近之感。
他正想开口问问林霜降有没有什么需要切配的食材,他可以帮忙,这时就见厨房的门帘又被掀了开来。
这回来的是景明,举着一只鸽子,兴冲冲地小跑进来。
卞惟的目光被那只鸽子吸引过去,那是只毛色灰白相间、体态匀称的鸽子,眼神机警,透着一股子聪明劲儿。
还很肥。
卞惟一愣,脱口问道:“今日要吃鸽子?”
又问林霜降要不要他帮忙把这只鸽子宰了。
林霜降笑着摇摇头,伸手从景明那里小心地接过鸽子,动作轻柔,解释道:“这鸽子不是吃的,是二哥儿平日与我通信的信使。”
说罢不由再次感到些许不方便。
若是换到后世,哪里需要这般麻烦,他和李修然想说话直接发个微信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用到飞鸽传书这种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招数。
虽然在学校藏手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相信,以李修然的实力肯定没问题。
卞惟却是被震撼到了。
国子监的学子若要与府中通传消息,要么官递,要么由府中派遣专人往返递送,方显礼数周全。
而“飞鸽传书”多是用于军情急报或远途商旅,用在汴京城内,且还是国子监这等规矩森严的地方,实在是……不合礼数。
二哥儿行事果然如传言般恣意妄为。
林霜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
他小心地解下鸽子脚上的小竹筒,又顺手从旁米缸里抓了一小把粟米,摊在掌心喂给鸽子,还用小碟子盛了点清水让它饮用。
待鸽子吃饱喝足,林霜降才温柔地拍了拍它的小脑袋。
“去吧,小鸡。”
卞惟怀疑自己听错了,“你喊它什么?”
小鸡?
这不是一只鸽子吗?
林霜降知道他在疑惑什么,再次解释道:“小鸡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卞惟:“……好吧。”
他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给一只鸽子起这种跨物种的名字。
他不理解,林霜降不怪他,毕竟,只有现代人才会管自己养的宠物鸟亲昵地称之为小鸡。
这是爱称。
小鸡是他和李修然在府外街边捡到的。
当时它被鹰隼所伤,脚爪流血,林霜降和李修然将它带回府内,细细清洗伤口、包扎,还用柔软的棉花和木片给它做了个暖和的小窝,每日喂水喂食。
一天天养下来,小鸡渐渐好了起来。
名字是李修然让林霜降起的,听完林霜降的解释,李修然没什么疑虑便接受了“小鸡”这个对宋朝人来说略显奇怪的名字。
林霜降觉得他越来越像现代人了。
后来,小鸡伤好,他们便将它放归天空,让它去寻找自己的主人。
小鸡确实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只是让林霜降和李修然意想不到的是,小鸡似乎已经将他们认作了朋友,隔三差五便会飞回来探望他们。
有一回李修然突发奇想,将一封简短的信笺绑在它脚上,让它带给在府中的林霜降,结果竟然真的成功了。
从那之后,小鸡便成为了李修然在国子监时与林霜降联系的媒介。
小鸡不常在他们身边,却也从未离开他们。
目送小鸡振翅飞走,林霜降这才打开那枚小小的竹筒,取出里面卷得细细的信笺展开。
瞧见这一幕的卞惟默默别开了目光。
来府之前,在他更小的时候,曾听过一些关于李国公府的闲言碎语。
其中便有一件,说李国公府上那眼高于顶的二哥儿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个灶下打杂的烧火小童,极会趋炎附势,小小年纪便手段了得,将出了名难伺候的李家二郎哄得服服帖帖的。
那个烧火小童就是林霜降。
卞惟那时候虽然年纪小,却也是不信这样的传闻的。
耳濡目染,卞惟也跟着听了林霜降不少事迹,从中和节的太阳糕,花朝节的鲜花酥饼,再到让边疆军士都受益的自热锅子……都有新意还好吃。
确实是个别出心裁的小厨郎。
每每提到林霜降,姑母的语气总是骄傲的,那模样仿佛林霜降才是她的亲侄子。
卞惟心中倒谈不上愤懑不平,他清楚姑母待自己也极好,会夸赞他刀工进步,酒酿得醇,但少年人心气高,难免会觉着有几分别扭。
连同那罐子肉松环饼瞧着也别扭起来。
卞惟将那罐肉松麻花放在一旁,奈何即便罐子闭着,那股诱人的甜香与肉香也像长了脚似的,总见缝插针地往他鼻子里钻,让他开小差。
第六次鼻子跟着那香味走之后,卞惟深吸一口气,走过去将罐子启开了。
他倒要看看里面是什么名堂。
——确实很有名堂。
肉松给得极足,一眼望去都看不见麻花,只能瞧见满满当当的醇润蓬松的肉松,色如蜜金,丝丝分明,将底下的麻花罩得严严实实的。
香气也是很好的,清鲜绵厚,甜香裹挟着肉香,还有一丝丝咸鲜的海味。
想来便是那掺入其中的紫菜碎带来的。
卞惟四下瞧了瞧,确认方才那些围过来道贺的帮厨杂役都不在附近,这才飞快地从罐中捏起一根。
麻花极干极脆,一点不油,咬下去是极清脆的咔嚓声,酥脆焦香,纯粹的麦香与的蜜甜在口腔迸开。
肉松更好,入口绵柔,如云似絮,带着蜜糖清甜焦香,还有咸香的紫菜碎和焦香的芝麻。
肉松绵柔,麻花酥脆,相互中和一下都变得更好吃了,咸甜交织,满口酥香。
卞惟也是厨子,深知看似简单的肉珑松做起来有多费工夫。
精瘦肉加酒、醋、香料一同煮至烂熟,去了汤汁后再耐心撕成粗丝,慢慢烤至干燥蓬松,合格的成品需“如茸丝,不许成屑末”。
眼前这肉松不仅火候完美,滋味调配更是新颖别致,显然花了十足的心思。
林霜降确实有真手艺在身上。
得了这样一份见面礼,卞惟先前对林霜降的那点别扭劲头已消散得七七八八了。
他想着,这么好吃的东西,得留着慢慢品尝才行。
只可惜决心下得容易,执行起来却难。
那罐子仿佛有着无形的魔力,引诱他的手不自觉地伸过去,不过半个下午的工夫,等卞惟回过神来,一罐子肉松环饼已尽心没了,连罐底粘着的几缕肉松丝都被他仔细拈起来吃了。
卞惟自个儿都有点没反应过来。
他虽主攻酿酒与刀工,但到底也是个厨子,手艺自然不差,何时这么贪嘴过?
他看了一眼空空如也,连粒肉松都没剩下的空罐子,想:都是这罐子肉松麻花的锅。
他打算忙完手头活计便去找林霜降正经道个谢,人家这份心意和手艺,是值得郑重道谢的。
正想着,就见一道清瘦的身影撩开厨房门帘走了进来,正是林霜降。
林霜降此番是过来取一个竹筛的,没想到卞惟也在厨房里,更巧的是,他一眼便瞧见了灶台边那个已经空了的肉松麻花罐子。
见罐子空了,林霜降心里便有数了,看来这见面礼送得还算对路,他没点破,朝着卞惟客气温和地笑了笑。
卞惟也不扭捏,直截了当地道谢:“很好吃,多谢你了。”
林霜降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客气。
这些年来卞厨娘帮了他许多,他都记在心里,卞惟是卞厨娘的侄子,自然也是他的朋友。
他还要说些什么,忽然闻见一股带着微甜肉香的酒气,与寻常米酒果香十分不同,目光转过去就瞧见旁边那口正在滤酒的大缸。
林霜降凑近些看了看,忍不住好奇地问:“这可是羊羔酒?”
羊羔酒也是用羊肉酿的酒,但与羊肉凝膏浸酒雪花酒不同,是羊肉入酒曲、糯米一起发酵成酒。
过程极为繁复,要先将羊肉炖至烂熟如泥,滤取浓汤与肉糜,再与糯米饭拌匀,加入木香等香料酒曲,装入酒瓮压实,等待百日发酵。
酿足百日不说,还得时不时开坛滤去酒糟、肉渣,只取澄澈的酒液,过程中一不留神羊肉便会变质,整坛酒就都没法喝了。
总之是个做法极复杂的酒。
卞惟点了点头:“正是。”
林霜降便夸:“卞厨工这酿酒的手艺真厉害,小时候肯定没少下苦功吧。”
卞惟点了点头,说道:“你不也是。”
林霜降小时候自然也是没少下功夫。
他这一身厨艺固然托了前世记忆的福,见识广些,但其实基础并不太好,被卞厨娘严严实实地看着练了几年的刀法、火候,才有了如今更好的厨艺。
说到底,他和卞惟一样,都是半路出家的。
想到这里,两个少年都感到了共鸣,齐齐感叹似的舒了口气。
经此一遭,卞惟心头对林霜降最后那点别扭不仅消散得一干二净,还生出几分作为朋友的亲近之感。
他正想开口问问林霜降有没有什么需要切配的食材,他可以帮忙,这时就见厨房的门帘又被掀了开来。
这回来的是景明,举着一只鸽子,兴冲冲地小跑进来。
卞惟的目光被那只鸽子吸引过去,那是只毛色灰白相间、体态匀称的鸽子,眼神机警,透着一股子聪明劲儿。
还很肥。
卞惟一愣,脱口问道:“今日要吃鸽子?”
又问林霜降要不要他帮忙把这只鸽子宰了。
林霜降笑着摇摇头,伸手从景明那里小心地接过鸽子,动作轻柔,解释道:“这鸽子不是吃的,是二哥儿平日与我通信的信使。”
说罢不由再次感到些许不方便。
若是换到后世,哪里需要这般麻烦,他和李修然想说话直接发个微信就行了,根本不需要用到飞鸽传书这种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招数。
虽然在学校藏手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相信,以李修然的实力肯定没问题。
卞惟却是被震撼到了。
国子监的学子若要与府中通传消息,要么官递,要么由府中派遣专人往返递送,方显礼数周全。
而“飞鸽传书”多是用于军情急报或远途商旅,用在汴京城内,且还是国子监这等规矩森严的地方,实在是……不合礼数。
二哥儿行事果然如传言般恣意妄为。
林霜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
他小心地解下鸽子脚上的小竹筒,又顺手从旁米缸里抓了一小把粟米,摊在掌心喂给鸽子,还用小碟子盛了点清水让它饮用。
待鸽子吃饱喝足,林霜降才温柔地拍了拍它的小脑袋。
“去吧,小鸡。”
卞惟怀疑自己听错了,“你喊它什么?”
小鸡?
这不是一只鸽子吗?
林霜降知道他在疑惑什么,再次解释道:“小鸡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卞惟:“……好吧。”
他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给一只鸽子起这种跨物种的名字。
他不理解,林霜降不怪他,毕竟,只有现代人才会管自己养的宠物鸟亲昵地称之为小鸡。
这是爱称。
小鸡是他和李修然在府外街边捡到的。
当时它被鹰隼所伤,脚爪流血,林霜降和李修然将它带回府内,细细清洗伤口、包扎,还用柔软的棉花和木片给它做了个暖和的小窝,每日喂水喂食。
一天天养下来,小鸡渐渐好了起来。
名字是李修然让林霜降起的,听完林霜降的解释,李修然没什么疑虑便接受了“小鸡”这个对宋朝人来说略显奇怪的名字。
林霜降觉得他越来越像现代人了。
后来,小鸡伤好,他们便将它放归天空,让它去寻找自己的主人。
小鸡确实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只是让林霜降和李修然意想不到的是,小鸡似乎已经将他们认作了朋友,隔三差五便会飞回来探望他们。
有一回李修然突发奇想,将一封简短的信笺绑在它脚上,让它带给在府中的林霜降,结果竟然真的成功了。
从那之后,小鸡便成为了李修然在国子监时与林霜降联系的媒介。
小鸡不常在他们身边,却也从未离开他们。
目送小鸡振翅飞走,林霜降这才打开那枚小小的竹筒,取出里面卷得细细的信笺展开。
瞧见这一幕的卞惟默默别开了目光。
来府之前,在他更小的时候,曾听过一些关于李国公府的闲言碎语。
其中便有一件,说李国公府上那眼高于顶的二哥儿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个灶下打杂的烧火小童,极会趋炎附势,小小年纪便手段了得,将出了名难伺候的李家二郎哄得服服帖帖的。
那个烧火小童就是林霜降。
卞惟那时候虽然年纪小,却也是不信这样的传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