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涂彩
第97章 涂彩
阎莎低头瞧了一眼,眉头皱起。
她身后的一个小弟,看到了我手机上显示的支付界面,提醒道:
“阎姐,他真付钱了。”
说完,小弟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
我心中惊讶,混混我不是没见过,这么讲道义的,还真挺少见。
可就在我伸手接钱的时候,阎莎突然抓住了小弟的手。
她盯著我的眼晴,声音阴沉的吐出一个字。
“滚!”
我皱起眉头,这当大姐的,怎么比自己的小弟还要不讲道理?
阎莎但凡是个男人,我肯定要骂回去的,但和女人爭吵,著实有些不习惯。
石粉顏料並不贵,正当我考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坚持让阎莎赔钱时,藏在我衣服里的胡眉低声嘟囊了一句。
“泼妇。”
胡眉声音不大,按说也就我能听到,没料到阎莎眉毛突然一抬,怒声质问。
“你骂谁泼妇?!”
“大姐,人家没张嘴啊——“
“你闪开!”
阎莎一甩手,比他高半头,最少重五十斤的小弟直接倒在地上。
隨后,她一把抓住我的领口,另一只手起拳头。
“我让你嘴臭!”
说完,阎莎一拳打向我的下巴!
我眼疾手快,抬手抓住她的拳头,抓是抓住了,掌心中传来的疼痛,让我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女人,力气怎么这么大?我的掌心跟挨了一棍子似的。
阎莎见一拳没打中我的脸,气头更甚,抬腿用膝盖顶向我的肚子。
我们两人离得太近,躲不开,肚子上传来的疼痛,让我十分恼火,最近这是咋了,走哪都有架打。
这个时候我要是还能忍,那可真就是王八转世了,男人不能打女人?去他娘的吧!
我和阎莎扭打起来,拳头都往对方身上招呼。
交手几招后,我察觉到不对劲,之前能轻鬆放倒小混混的我,接连几拳都被阎莎挡住,她仿佛能预判我拳头的走向,我刚有动作,她的胳膊已经提前到位,
要么硬挡,要么轻推泄力。
反观阎莎挥来的拳头,招招都砸向我的要害,要不是我获得道行后身体素质大幅提升,反应速度也比以往快了许多,恐怕已经被打趴下了。
这女人,练家子啊!
但男人比女人有先天的力量优势,哪怕阎莎练过,也没在我身上占到太多便宜。
等我们二人分开时,两人的脸上,都掛了点彩。
打架是个体力活,我和阎莎皆是气喘吁吁,谁都没急著继续动手。
然而正是这喘气的空当,我突然发现阎莎的印堂,也就是眉宇之间,有些发黑。
我在村子生活时,曾听村中老人讲过,印堂发黑,乃是中邪的表现。
有手机铃声响起,是从阎莎口袋里传来的。
她掏出手机,放在耳边听了两句,怒骂道:
“你们一天天的能办成什么事,等著,我马上就到!”
说完,她大步流星的离开了,留下一脸蒙的我。
这就走了?不打了?
阎莎的两个小弟追出去一个,另一个才从地上爬起来,看他捂著腰的模样,
想来刚刚那下摔得不轻。
他把掉在地上的钱捡了起来,一一拐的走到我面前。
“兄弟,对不住啊,这钱你先拿著,我再给你几张,当医疗费哈。”
看著继续从钱包掏钱的小弟,我问了一个问题。
“你看著也不像那种助紂为虐的人,干嘛跟著这种老大?”
小弟解释道:
“兄弟,你误会了,大姐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我指著还在疼的嘴角,反问他。
“你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吗?”
见我不信,小弟急了。
“我没撒谎,大姐的口碑附近商户都知道,就是最近两个月不知道咋回事,
她脾气变得特別大——.不说了,钱你收好,我得赶紧去追大姐了。”
说完,小弟就急匆匆的跑掉了,我看著手中的钱,不知该露什么样的表情。
我把正在收拾铺子的老板喊来,又让他给我重新打包一份石粉顏料。
回酒馆的路上,胡眉从我领口处钻了出来,向我道歉。
“陈九,对不起啊,我真没想到她耳朵那么尖。”
“跟你没关係。”
回想阎莎印堂发黑的模样,又想起小弟跟我说过的话,我问胡眉。
“刚刚你有没有觉得那个阎莎——有些不对劲?”
“我藏在你衣服里,没看到她的模样你是有什么发现吗?”
“她印堂发黑,精神状態也不对劲,有可能是中邪。”
“中邪?不对吧,她身上没有煞气,不像是被鬼附身了。”
“那有没有可能,是被咱的同行给祸害了?”
“那谁知道——”
我大概率不会再跟这个疯女人碰面了,所以也没继续追问下去。
回到酒馆后,我按照《纵鬼》上的记载的步骤,逐步將石粉加工成彩墨。
忙完之后,我伸了个懒腰,谁知精神一放鬆下来,立马察觉到嘴角火辣辣的疼。
恰巧李广来上班,他看到我脸上有伤,立马问道:
“老板,有人来闹事吗?是不是上次那黄毛?他人呢?我去收拾他!”
我一把拉住李广。
“別激动,那黄毛估计还在医院躺著呢。”
我把上午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讲了讲,末了,我问李广。
“你知不知道,济城哪里有教搏击、格斗的地方?”
李广疑惑的问我。
“老板,您学这个干嘛?”
“能干嘛!下次再碰到那个疯女人,我得找回场子来!”
这是气话,实际上,我与阎莎打的这一架,受益颇多。
挨了她几拳,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修炼获得的道行,只能增加我的身体素质,但想打架厉害,还得学会技巧。
如果我与阎莎一样是练家子,她早就被我选倒了。
李广想了想,回答道:
“我之前去一家健身房应聘过,那里好像有一个搏击爱好者组建的俱乐部,
老板你抽空可以去瞧瞧。”
我让李广把地址发给我,准备回头去那学点拳脚功夫。
当然,得干完正事以后才能去。
待到酒馆歇业,我把无双奉先诡像取了出来,並在桌子上摆好数支毛笔,以及白天做好的染料。
我拿起毛笔,蘸了些彩墨,笔却僵硬在半空中,迟迟无法下笔。
丁峰许愿时,我曾见过吕布,他高大威武,骑在赤兔马上,手持方天画戟,
威武不凡。
我仔细回忆吕布真实的模样,一步步还原他该有的色彩。
片刻之后,我终於下了笔。
原本只有木头本色的诡像,在我的画笔下,色彩逐渐变得丰富起来,也更加的活灵活现。
待我收笔时,不知何时赶到的胡眉惊嘆一句。
“好逼真啊!”
我打趣她。
“你见过吕布?”
“当然没有。”
“那你怎么会觉得逼真呢?”
这本是玩笑话,胡眉却是认真思考起来。
“我就是看到这尊诡像,心中生出一种,吕布本就该长这样的感觉。”
这话让我欣喜,说明我这段时间日日观摩真武神像,確实很有收穫。
待诡像上的彩墨乾涸,我打电话喊来丁峰,將诡像还给了他。
几日后,丁峰打来电话,他兴奋的告诉我,诡像似乎是起效了,他现在感觉自己非常的勇敢,以往那种从起床就怕这怕那的懦弱心態,已经消失不见。
果然,涂彩能增强诡像的效果!
我叮瞩丁峰,一定要注意诡像的副作用,丁峰满口答应下来。
掛掉电话后,我长舒一口气,招牌保住了啊!
我看了眼时间,距离酒馆开门营业还早,我想起李广上次说的搏击俱乐部决定过去瞧瞧。
运动的时候,肯定不能穿著宽大的外套,因此我没带胡眉,免得她吸引太多目光。
赶到俱乐部后,漂亮的前台小姐姐热情的招待了我,听说我想学习搏击,她便带我先进去瞧瞧。
俱乐部分为两个部分,一半是健身房,另一半则是摆著一个巨大的八角笼。
此刻八角笼中,有两个猛汉正在搏斗,笼外围满了身材壮硕的男人,他们激动的拍打著围栏,大声喝彩。
我立即被笼中的比赛吸引目光,对战双方都是猛汉身材,尤其是皮肤黑的一人,魁梧程度堪比丁峰。
不过仔细对比,两人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丁峰的体態更像是蒙古猛汉,脂包肌。
而笼中这位,裸露的上半身肌肉感满满,挥拳时胸肌都在晃动。
三分钟后,八角笼中分出胜负,皮肤白的壮汉坐在地上认输,他累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而黑皮肤的壮汉,几乎没怎么出汗。
两者差距,一眼可辨!
我小声问带我参观的前台。
“笼中站著的那位,是你们这里的教练吗?”
“他啊————-不是,不过你想跟他学的话,也不是不行,这人性格特別好,你给他买瓶水,都能跟他嶗半天。”
“他叫什么名字?”
“真名不清楚,大家都称他为黑哥。”
聊天间,黑哥已经从笼中走了出来,四处找水喝,我让前台给我拿了瓶最贵的运动饮料,主动迎了上去。
“给!喝这个!”
“谢谢啊!”
黑哥拧开瓶盖,咕嘟咕嘟喝了个底朝天。
喝完后,他跟狗洗澡般,使劲甩了甩头,溅了我一脸臭汗。
“抱歉,我没注意到。”
黑哥递给我一块乾净的毛巾。
“兄弟,你看起来面生啊,新来的吗?”
阎莎低头瞧了一眼,眉头皱起。
她身后的一个小弟,看到了我手机上显示的支付界面,提醒道:
“阎姐,他真付钱了。”
说完,小弟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几张钞票。
我心中惊讶,混混我不是没见过,这么讲道义的,还真挺少见。
可就在我伸手接钱的时候,阎莎突然抓住了小弟的手。
她盯著我的眼晴,声音阴沉的吐出一个字。
“滚!”
我皱起眉头,这当大姐的,怎么比自己的小弟还要不讲道理?
阎莎但凡是个男人,我肯定要骂回去的,但和女人爭吵,著实有些不习惯。
石粉顏料並不贵,正当我考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坚持让阎莎赔钱时,藏在我衣服里的胡眉低声嘟囊了一句。
“泼妇。”
胡眉声音不大,按说也就我能听到,没料到阎莎眉毛突然一抬,怒声质问。
“你骂谁泼妇?!”
“大姐,人家没张嘴啊——“
“你闪开!”
阎莎一甩手,比他高半头,最少重五十斤的小弟直接倒在地上。
隨后,她一把抓住我的领口,另一只手起拳头。
“我让你嘴臭!”
说完,阎莎一拳打向我的下巴!
我眼疾手快,抬手抓住她的拳头,抓是抓住了,掌心中传来的疼痛,让我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女人,力气怎么这么大?我的掌心跟挨了一棍子似的。
阎莎见一拳没打中我的脸,气头更甚,抬腿用膝盖顶向我的肚子。
我们两人离得太近,躲不开,肚子上传来的疼痛,让我十分恼火,最近这是咋了,走哪都有架打。
这个时候我要是还能忍,那可真就是王八转世了,男人不能打女人?去他娘的吧!
我和阎莎扭打起来,拳头都往对方身上招呼。
交手几招后,我察觉到不对劲,之前能轻鬆放倒小混混的我,接连几拳都被阎莎挡住,她仿佛能预判我拳头的走向,我刚有动作,她的胳膊已经提前到位,
要么硬挡,要么轻推泄力。
反观阎莎挥来的拳头,招招都砸向我的要害,要不是我获得道行后身体素质大幅提升,反应速度也比以往快了许多,恐怕已经被打趴下了。
这女人,练家子啊!
但男人比女人有先天的力量优势,哪怕阎莎练过,也没在我身上占到太多便宜。
等我们二人分开时,两人的脸上,都掛了点彩。
打架是个体力活,我和阎莎皆是气喘吁吁,谁都没急著继续动手。
然而正是这喘气的空当,我突然发现阎莎的印堂,也就是眉宇之间,有些发黑。
我在村子生活时,曾听村中老人讲过,印堂发黑,乃是中邪的表现。
有手机铃声响起,是从阎莎口袋里传来的。
她掏出手机,放在耳边听了两句,怒骂道:
“你们一天天的能办成什么事,等著,我马上就到!”
说完,她大步流星的离开了,留下一脸蒙的我。
这就走了?不打了?
阎莎的两个小弟追出去一个,另一个才从地上爬起来,看他捂著腰的模样,
想来刚刚那下摔得不轻。
他把掉在地上的钱捡了起来,一一拐的走到我面前。
“兄弟,对不住啊,这钱你先拿著,我再给你几张,当医疗费哈。”
看著继续从钱包掏钱的小弟,我问了一个问题。
“你看著也不像那种助紂为虐的人,干嘛跟著这种老大?”
小弟解释道:
“兄弟,你误会了,大姐其实是个很好的人。”
我指著还在疼的嘴角,反问他。
“你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吗?”
见我不信,小弟急了。
“我没撒谎,大姐的口碑附近商户都知道,就是最近两个月不知道咋回事,
她脾气变得特別大——.不说了,钱你收好,我得赶紧去追大姐了。”
说完,小弟就急匆匆的跑掉了,我看著手中的钱,不知该露什么样的表情。
我把正在收拾铺子的老板喊来,又让他给我重新打包一份石粉顏料。
回酒馆的路上,胡眉从我领口处钻了出来,向我道歉。
“陈九,对不起啊,我真没想到她耳朵那么尖。”
“跟你没关係。”
回想阎莎印堂发黑的模样,又想起小弟跟我说过的话,我问胡眉。
“刚刚你有没有觉得那个阎莎——有些不对劲?”
“我藏在你衣服里,没看到她的模样你是有什么发现吗?”
“她印堂发黑,精神状態也不对劲,有可能是中邪。”
“中邪?不对吧,她身上没有煞气,不像是被鬼附身了。”
“那有没有可能,是被咱的同行给祸害了?”
“那谁知道——”
我大概率不会再跟这个疯女人碰面了,所以也没继续追问下去。
回到酒馆后,我按照《纵鬼》上的记载的步骤,逐步將石粉加工成彩墨。
忙完之后,我伸了个懒腰,谁知精神一放鬆下来,立马察觉到嘴角火辣辣的疼。
恰巧李广来上班,他看到我脸上有伤,立马问道:
“老板,有人来闹事吗?是不是上次那黄毛?他人呢?我去收拾他!”
我一把拉住李广。
“別激动,那黄毛估计还在医院躺著呢。”
我把上午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讲了讲,末了,我问李广。
“你知不知道,济城哪里有教搏击、格斗的地方?”
李广疑惑的问我。
“老板,您学这个干嘛?”
“能干嘛!下次再碰到那个疯女人,我得找回场子来!”
这是气话,实际上,我与阎莎打的这一架,受益颇多。
挨了她几拳,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修炼获得的道行,只能增加我的身体素质,但想打架厉害,还得学会技巧。
如果我与阎莎一样是练家子,她早就被我选倒了。
李广想了想,回答道:
“我之前去一家健身房应聘过,那里好像有一个搏击爱好者组建的俱乐部,
老板你抽空可以去瞧瞧。”
我让李广把地址发给我,准备回头去那学点拳脚功夫。
当然,得干完正事以后才能去。
待到酒馆歇业,我把无双奉先诡像取了出来,並在桌子上摆好数支毛笔,以及白天做好的染料。
我拿起毛笔,蘸了些彩墨,笔却僵硬在半空中,迟迟无法下笔。
丁峰许愿时,我曾见过吕布,他高大威武,骑在赤兔马上,手持方天画戟,
威武不凡。
我仔细回忆吕布真实的模样,一步步还原他该有的色彩。
片刻之后,我终於下了笔。
原本只有木头本色的诡像,在我的画笔下,色彩逐渐变得丰富起来,也更加的活灵活现。
待我收笔时,不知何时赶到的胡眉惊嘆一句。
“好逼真啊!”
我打趣她。
“你见过吕布?”
“当然没有。”
“那你怎么会觉得逼真呢?”
这本是玩笑话,胡眉却是认真思考起来。
“我就是看到这尊诡像,心中生出一种,吕布本就该长这样的感觉。”
这话让我欣喜,说明我这段时间日日观摩真武神像,確实很有收穫。
待诡像上的彩墨乾涸,我打电话喊来丁峰,將诡像还给了他。
几日后,丁峰打来电话,他兴奋的告诉我,诡像似乎是起效了,他现在感觉自己非常的勇敢,以往那种从起床就怕这怕那的懦弱心態,已经消失不见。
果然,涂彩能增强诡像的效果!
我叮瞩丁峰,一定要注意诡像的副作用,丁峰满口答应下来。
掛掉电话后,我长舒一口气,招牌保住了啊!
我看了眼时间,距离酒馆开门营业还早,我想起李广上次说的搏击俱乐部决定过去瞧瞧。
运动的时候,肯定不能穿著宽大的外套,因此我没带胡眉,免得她吸引太多目光。
赶到俱乐部后,漂亮的前台小姐姐热情的招待了我,听说我想学习搏击,她便带我先进去瞧瞧。
俱乐部分为两个部分,一半是健身房,另一半则是摆著一个巨大的八角笼。
此刻八角笼中,有两个猛汉正在搏斗,笼外围满了身材壮硕的男人,他们激动的拍打著围栏,大声喝彩。
我立即被笼中的比赛吸引目光,对战双方都是猛汉身材,尤其是皮肤黑的一人,魁梧程度堪比丁峰。
不过仔细对比,两人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丁峰的体態更像是蒙古猛汉,脂包肌。
而笼中这位,裸露的上半身肌肉感满满,挥拳时胸肌都在晃动。
三分钟后,八角笼中分出胜负,皮肤白的壮汉坐在地上认输,他累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而黑皮肤的壮汉,几乎没怎么出汗。
两者差距,一眼可辨!
我小声问带我参观的前台。
“笼中站著的那位,是你们这里的教练吗?”
“他啊————-不是,不过你想跟他学的话,也不是不行,这人性格特別好,你给他买瓶水,都能跟他嶗半天。”
“他叫什么名字?”
“真名不清楚,大家都称他为黑哥。”
聊天间,黑哥已经从笼中走了出来,四处找水喝,我让前台给我拿了瓶最贵的运动饮料,主动迎了上去。
“给!喝这个!”
“谢谢啊!”
黑哥拧开瓶盖,咕嘟咕嘟喝了个底朝天。
喝完后,他跟狗洗澡般,使劲甩了甩头,溅了我一脸臭汗。
“抱歉,我没注意到。”
黑哥递给我一块乾净的毛巾。
“兄弟,你看起来面生啊,新来的吗?”